最高调减58%!广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向基层倾斜 全面推进净矿出让
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召开了文件解读视频会,面向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两份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最高调减58%!广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向基层倾斜 全面推进净矿出让
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召开了文件解读视频会,面向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两份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一,编者按: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经历了从无偿到有偿、从申请在先方式到竞争性取得等深刻变革,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矿业权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企业竞得采矿权后无法进场实施采矿等问题,亟待深入开展矿业权出让管理改革。
二,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矿业权主体竞争活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益和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净采矿权”(以下简称“净矿”)改革,广西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结合广西实际,进一步深化矿业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要求、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矿”出让。
三,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召开了针对《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份文件”)的文件解读视频会,面向全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两份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会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权处和权益处主要负责人分别从文件需明确的问题及主要政策、政策文件依据、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用足用好政策的建议四个方面对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在线回答了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的具体问题。
四,会议指出,“净矿”出让的前期工作,如地质勘查、环境评估、土(林)地征收、已有矿山资产等协调处置工作产生的费用,可纳入“净矿”出让前期工作费用范围,由负责组织出让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核定程序进行认定、核算及统筹解决,由竞得人按出让公告约定支付,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净矿”出让完成后,地方人民政府要保障竞得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协调处理矿山企业与群众关系,提供有关技术服务,确保竞得人依法开展矿山建设。
五,会议明确,实施“净矿”出让时应在出让公告中约定,竞得人须在矿山正常生产后,对资源所在地的村委、乡(镇)投入专项资金助推乡村振兴,投入的具体比例和额度不做硬性要求。用于助推乡村振兴的专项投入,应在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须结合当地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设定,避免出现“搭便车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杀鸡取卵”等恶化营商环境的情况出现。不得另行巧设名目,将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投入用于发放工资、奖金,购置车辆、办公设备等与助推乡村振兴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会议强调,“净矿”出让的工作费用核定程序和标准需符合有关行业和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出现“天价”费用。前期工作费用禁止由意向竞买人垫资,第三方(相关权益人)不得参与竞拍拟出让的采矿权。各地要严格执行新调整后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比例,不能借非净矿之名行“净矿”分成之实。同时,各地应及时建立健全矿业权出让收益和使用费管理台账,实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高效、有序衔接。
七,会议表明,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明确在出让公告中分列工作费用、采矿权出让起始价,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采矿权出让收益在采矿权出让起始价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价确定。同时,在目前中央和地方收益分成(4:6)的基础上,调整自治区留成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向资源所在市、县倾斜,根据资源所在地不同,自治区本级分成比例分别调减14个和10个百分点,调减的部分相应增加市县分成比例;对纳入“净采矿权”改革的砂石土类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实行特殊倾斜政策。
八,此外,会议还强调压实市、县人民政府是“净矿”出让的实施主体,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强化服务、社会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禁止意向人垫资,有关补偿事项、补偿标准等政策处理情况要进行公开公示,并按竞争性方式组织出让,有效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九,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年底两份文件印发后,引起了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投资者的关注。下一步,全区各地要增强推进“净矿”出让改革的责任感,依法依规确定出让矿权项目,做细做实前期工作,严格公开竞争出让,规范合同、经费及收益处置管理。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严格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按改革政策要求执行到位,不推脱、不冒进、不打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