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余吨、价值700多万元!“江砂大盗”栽了
日前,央视报道一江砂盗采案。据悉,该案件团伙先后购买“金马5188号”“皖鸿顺2218号”船舶盗采江砂,围绕两条船的团伙成员多达18人,在长江安徽马鞍山水域、江苏南京水域实施非法采砂活动共计26次,盗采江砂8万余吨,价值700多万元。
8万余吨、价值700多万元!“江砂大盗”栽了
日前,央视报道一江砂盗采案。据悉,该案件团伙先后购买“金马5188号”“皖鸿顺2218号”船舶盗采江砂,围绕两条船的团伙成员多达18人,在长江安徽马鞍山水域、江苏南京水域实施非法采砂活动共计26次,盗采江砂8万余吨,价值700多万元。
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许某程等18名被告人被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一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这一采砂团伙覆灭后,长江南京段采砂案件发案数大幅减少,南京水域破坏矿产资源违法活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该院坚持“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由同一办案组同步启动公益诉讼审查程序,追究被告人环境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核心在于损害评估数额的司法认定。如何使损害数额的认定更具客观性、科学性是本案的难点。对此,检察机关聘请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现场调查、科学测算等方法,对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进行了评估认定。
2023年1月18日,鼓楼区检察院又对许某程等主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许某程等6人依法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533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院针对盗采地点、销售地点具有管辖权,而运输途经地是否具有管辖权存在争议的问题,多次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玄武区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各部门共同研究论证,最终对运输途经地司法机关具有管辖权达成共识,有效防止放纵犯罪,推动对非法采矿犯罪“采、运、销”各环节的全链条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