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施!江西省推进多式联运 长江砂石运输将迎利好
据悉,江西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1日起实施!江西省推进多式联运 长江砂石运输将迎利好
据悉,江西省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分为八章共六十四条,对江西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对水路交通的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其中,既有对上位法相关规定的补充和细化,又有将江西省实际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的固化,既有前瞻性促进发展的引领性规定,又有切实有效的保障性规定。
江西省水资源丰富,拥有五大河流,航道里程5716公里,其中长江黄金水道里程156公里。随着交通强国战略的提出,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我省江海直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水运发展。《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推动全省水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破解全省水路交通发展难题、推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交通强省战略部署起到制度性支撑作用。
《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新闻发布会
《条例》指出沿航道设置砂场以及砂石装卸点的经营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和配置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
《条例》表明经营人在规划港区内设置砂场以及砂石装卸点,应当符合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并按照港口工程技术标准设计、建设,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条例》提出经营人在规划港区外沿航道设置的砂场以及砂石装卸点,由批准设立该砂场以及砂石装卸点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督促经营人自采砂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临时设施设备,恢复岸线原貌。
此外,《条例》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运有序转移,推进公水、铁水、水水等多式联运,提高全省水路货运量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