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3次抽检不合格或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国25个省级矿山监督局揭牌运行
12月9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揭牌成立,此次揭牌标志着全国25个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全部组建到位、全面揭牌运行。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或将定期组织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对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抽检,并根据评估和抽检结果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年3次抽检不合格或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国25个省级矿山监督局揭牌运行
12月9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揭牌成立,此次揭牌标志着全国25个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全部组建到位、全面揭牌运行。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或将定期组织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对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抽检,并根据评估和抽检结果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裴文田,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出席并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揭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祥主持揭牌仪式。除广东外,其余24个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分别位于新疆、宁夏、青海、甘肃、陕西、云南、四川、贵州、重庆、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山东、江西、福建、安徽、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
此前了解,2022年11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发布了《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特别规定对1年内连续发生2次抽检不合格的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由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对其标准实施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于1年内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约谈或发出警示函,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外,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的,由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矿用产品违反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的,责令违规矿用产品生产单位组织对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的矿用产品开展隐患排查,根据销售流向通知相关矿山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暂停或撤销安全标志;矿山安全评价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检验报告违反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的,责令违规矿山安全中介机构重新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鉴定服务,由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