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方/年!广东佛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
该项目矿区位于高明区杨和镇,矿区面积1.0669平方公里,矿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资源总量4080.2万方,设计生产规模300万方/年,出让年限15年,涵盖报建期、基建期、生产期和闭坑治理期。

300万方/年!广东佛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
该项目矿区位于高明区杨和镇,矿区面积1.0669平方公里,矿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资源总量4080.2万方,设计生产规模300万方/年,出让年限15年,涵盖报建期、基建期、生产期和闭坑治理期。
近日,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开采加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项目(第3次)采购公告发布。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开采+加工+运营"全链条一体化模式,由中标人承担从矿山勘察设计到开采加工运营的全过程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补和保修工作亦包含在内。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3亿元,招标控制单价不高于26元/吨(含税)。
据悉,该项目矿区位于高明区杨和镇,矿区面积1.0669平方公里,矿区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资源总量4080.2万方,设计生产规模300万方/年,出让年限15年,涵盖报建期、基建期、生产期和闭坑治理期。
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3000万元,该投资规模只是招标人自身对本项目投入规模估算,并不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依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期限预计15年(含项目报建期、基建期、生产期、闭坑治理期),本项目实际合作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矿业相关权证载明的终止时间止,由于本项目会受到政府交地及报批报建办证等相关影响,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项目期限不足15年为由或少于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为由向招标人索赔或提出其他诉求。(若本项目有效合作期内,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枯竭不足或政策性关闭或政府规划调整,则项目提前终止,如政府或相关政策有补偿的招标人可会同中标人一同申请相应补偿。但到期后若原采矿相关权证及本项目经政府同意延续的情况下,继续由中标人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续期中涉及延续办证事务工作均委托中标人负责,涉及到需聘请第三方机构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费、制图费、勘探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招标人承担并直接缴纳,可能涉及的土地补偿费、林地植被恢复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市场化费用,由甲方负责筹措与支付)。

